标题: 暑假开启 市教育局:中小学假期间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333665    时间: 2018-7-6 18:52
标题: 暑假开启 市教育局:中小学假期间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
7月9日,全市中小学生将迎来快乐暑假。根据《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9日至9月2日,9月3日为全市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、幼儿园2018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。对于暑假,市教育局重申“禁补令”,中小学不得举办任何收费补习班。另外,突出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严肃招生纪律,确保“阳光招生”。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。严肃查处违规招生,学校和个人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。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及有价证券。严禁将捐资助学与入学相挂钩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。

  市教育局重申“禁补令”。《通知》要求,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“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”的规定,杜绝违规补课行为,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机构、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、补习班、提高班、兴趣班等;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、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、补习班、有偿培训、授课等。另外,坚决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。

  入夏以后,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。如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?《通知》提出,突出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,以惨痛的案例警示为主要教育内容,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,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  另外,《通知》要求,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、发短信及网络信息等方式,提醒家长监护履行好监管教育责任。各中小学校要明确要求家长做好对学生的监护,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、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,禁止学生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参与不安全的活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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