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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,南宁市下发了《关于展开南宁市引才推荐“伯乐计划”奖赏有关作业的告诉》(以下简称《告诉》),《告诉》就申报条件、奖赏标准、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则。
在奖赏标准方面,对全职引入或自主培育了两院院士人选的推荐、培育单位(组织),每推荐或培育1人给予100万元奖赏;全职引入或自主培育了两院院士人选之外的其他经南宁市确定的A类、B类高层次人才,每推荐或培育1人分别给予推荐、培育单位50万元、20万元奖赏;对全职引入了经南宁市确定的C类高层次人才的推荐单位,每推荐1人给予5万元奖赏。
《告诉》规则,原则上每年给予每个单位(组织)的推荐或培育人才奖赏总额不超越100万元。自主培育人才的单位(组织),培育的人才在同一类别层次只能申报一次奖赏。
申报条件 引入或培育的人才须为全职
成功推荐并全职引入人才的,须为从南宁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并经南宁市确定为A类、B类或C类的高层次人才,引入时刻不早于政策实施之日(2018年7月31日,下同)。
其中,引入的A类、B类人才,须与用人单位签定3年及以上正式劳作(聘用)合同,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邕全职作业6个月及以上,在邕交纳社保或个税;或者是在南宁市兴办或参加兴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、能够推动产业转型晋级的独立公司或子公司,为榜首大股东或占股(含技术入股)30%及以上的合伙人。所兴办或参加兴办的企业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,有不少于5人的本地工资发放或社保交纳记录,有正常业务展开的资金流水账单。
引入的C类人才,须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定3年及以上正式劳作(聘用)合同,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邕全职作业6个月及以上,在邕交纳社保或个税。
关于海外人才,全职引入的条件按《南宁市引入海外人才作业实施办法》的规则界定。
自主培育的人才,须为在申报单位全职作业,在邕交纳社保或个税,在职期间经南宁市确定为A类或B类的高层次人才。高层次人才确定的时刻不早于政策实施之日。
奖赏目标 企事业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组织
奖赏目标为成功推荐并全职引入了经南宁市确定为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,以及成功自主培育了经南宁市确定为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推荐或培育单位(含企业、事业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组织),可申报奖赏。其中企业、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南宁市依法注册、挂号,依法运营、纳税;事业单位应是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
奖赏申报每季度展开一次。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引入人才的,可由两边联合提出申请,奖金分配由两边洽谈确定。申报单位于每季度最终一个作业日前,将申报材料向市高层次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中心或在市高层次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系统上申报,也可随高层次人才确定的申报材料一并申报。
关于已经引入或自主培育的人才在合同期内离开引入或培育单位的,按相关规则处理;对招摇撞骗、提供虚假材料骗得奖赏的单位(组织)和个人,一经查实,须全额退回奖赏资金,3年内禁止申报南宁市相关人才项目,并纳入失期名单。违反法律法规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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